抓緊低空經濟發展新機遇
第174期 經世濟民 | 2024-04-30
抓緊低空經濟發展新機遇

今年我國《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積極打造生物製造、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新增長引擎”。作為未來新質生產力的代表之一,低空經濟已經成為我國培育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方向。

低空經濟指在一般在垂直高度一千米、根據實際需要延伸至不超過三千米的低空空域範圍內,以民用有人或無人駕駛航空器為載體,實現多種載人或載貨應用場景。低空經濟涵蓋了基礎設施、原材料生產、技術研發、製造裝嵌、服務保障等多個領域,能與工農業、運輸、旅遊等產業相互結合,形成一個綜合性產業發展新形態。

低空經濟作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其具備作為新質生產力的內涵和發展重點。據內地民航局測算,二三年低空經濟規模已經超過五千億人民幣,三○年有望達到二萬億人民幣。今年以來,內地多個城市發佈低空經濟相關政策及招標公告,計劃編制相關發展實施方案,另近月內地民航系統頒發首個無人駕駛噸級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型號合格證,粵港澳大灣區首條往深圳南山與中山小欖之間的低空物流商業化航線正式啟動等,內地低空經濟發展正在全方位加快佈局起來。

低空經濟已成為推動內地經濟創新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之一,未來有着龐大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潛力。因此,澳門應抓緊未來內地大力發展低空經濟的重大契機,加快迎合相關產業的發展需要,為澳門經濟帶來新的增長點,並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優化法律法規。澳門民航局於二一年十月修訂了《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當中更新了放飛無人機的法定要求,包括︰按無人機的重量劃分類別,並根據不同類別提出不同規管要求;放寬了以往無人機不能在離地面以上三十米飛行高度約束,按A、B、C三個飛行區域,無人機飛行限高分別為離地面一百五十米、五十米及二百五十米。不過,相關法律特別是無人機飛行高度限制未能適應今後低空經濟發展的需要,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優化《澳門空中航行規章》,並參考內地制定低空空域劃設方案,規劃本澳商用低空航空器基礎設施、跨境航線開通等法例修訂工作,以跟上內地低空經濟的發展步伐。

二是與內地同促發展。通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作為切入點,將內地低空經濟的應用場景延伸至澳門地區,開發“低空經濟+旅遊”項目,以增加旅客體驗。另依託“雙循環”交匯點的獨特作用,發揮中葡“超級聯繫人”的角色,將內地成熟的低空經濟技術輸向“一帶一路”乃至葡語系國家,助力內地低空經濟發展提質增效。

澳門經濟學會理事 劉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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