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與粵港澳合作」專題講座
2009-02-27
中山大學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主任陳廣漢認為國務院較早前公佈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具有創新的合作方式,並支援粵港澳三地在中央有關部門指導下,擴大就合作事宜進行自主協商的範圍,以及鼓勵共同編製區域合作規劃,從而增強聯席會議推動合作的實際效用。

內外聯動互利共贏

由澳門經濟學會主辦的「城市規劃與粵港澳合作」專題講座,於 2 月 27 日晚在會址舉行,邀請陳廣漢主講,該會理事阮建中主持。陳廣漢指出,《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於去年九月,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組織的近二百位各部委官員、學者組成的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調研組在廣東展開了密集調研,會同廣東省政府和有關單位編製而成,並於上月正式公佈。《綱要》賦予珠三角發展更大的自主權,支援率先探索經濟發展模式轉變,為全國科學發展提供示範。繼續承擔全國改革「試驗田」的歷史使命,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造新的經驗。

陳廣漢表示,《綱要》讓珠江三角洲與港澳共同打造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完善內外聯動、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並打造若干規模和水準居世界前列的先進製造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企業和品牌,發展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相配備的現代服務業體系,建設與港澳地區錯位發展的航運、物流、貿易、會展、旅遊和創新中心。建設成為帶動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區域發展的龍頭,成為帶動全國發展更為強大的引擎。

中央指導擴大合作

他強調,要達到二零二○零年發展目標的九大措施,必須要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基礎設施現代化、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加快社會事業發展、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以及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他認為,《綱要》的創新合作方式,支援粵港澳三地在中央有關部門指導下,擴大就合作事宜進行自主協商的範圍,鼓勵共同編製區域合作規劃,從而增強聯席會議推動合作的實際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