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經濟學會支持擁護特區政府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
澳門經濟學會 | 2022-08-23

  《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澳門特區政府要為維護國家安全自行立法。依據於此,2009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定第2/2009號《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履行了義務。自澳門國安法實施以來,特區政府依法建立了相關的保障措施,在法制上發揮了維護國安全的職能。自《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十多年來,澳門特區的政治和社會基本維持穩定局面,與《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施行效果密不可分。

  這十多年來,形勢也有所變化。一方面,國家在2015年實施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另一方面,國際環境的一些新情況也對我國安全構成新的要面對的局面。特別是近年來,鄰近地區在有外部勢力干預和組織下出現一幕幕驚心動魄的事實,對一向愛國愛澳,擁有家國情懷的廣大澳門市民來說,不由得不引起高度警惕。相對之下,2009年的國安法內容,例如在國家安全的法律定位;刑法的相關規定需要配合完善;要加強對外部干涉的防範,以及在法律條文中規定的罪行的定罪性質等方面,都有修訂、完善的必要。這是形勢賦予我們的任務和責任,而且急不容緩!

  8月22日,澳門特區政府就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了公開諮詢,爲期45日。對此,澳門經濟學會對澳門特區政府提出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表示大力支持和擁護。

  澳門經濟學會認為,澳門國安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保障,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是澳門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根基。現在因應時勢的變化展開修法的公開徵詢,彰顯了特區政府對國家安全的重視,其中也對民生權益表達了關注,這也是對未來長遠穩定發展的決心。我們認為這次修法體現了以下的意義:

  第一,體現了特區政府依法治澳的決心。一個國家地區的法制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決定著其政治生活的合理性,是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特區政府一直依法治澳門,堅持維護國家利益至上。近幾年,我們身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各種不穩定的因素不断浮現,影響國家安全。應對可能性的漏洞,特區政府推動本次修法,是隨著時代的進步加以完善,更好的維護國家的安全。

  第二,一直以來特區政府致力於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本次修法堅持以人權保障為原則,在公開諮詢期間,政府將凝聚社會共識,再行之修法,並建立相應的機制,既嚴格執法,又確保《基本法》第三章保障居民的權利與義務有關內容的落實。充分體現特區政府對民生的關注以及對人權保障的精神。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維護了個人的權利和自由。

  第三,凸顯了特區政府推動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決心。本次修法以澳門的現實情況和發展目標為出發點,在制度體系上將更好維護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建的憲制秩序,使得國安法與本地法律有機結合,更好的促進本地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因此,這次修法,也是對澳門法律體系的一次補充與完善,也為澳門長治久安奠定更穩固的法制基礎,有利於澳門與内地的深度銜接,促使澳門更好的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不斷突破。


新聞剪報 (2022年 8 月 24-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