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的狂熱
第 52 期經世濟民 | 2013-12-09
比特幣(Bitcoin)的設計是網絡透過發行量每四年減半的方式,緩慢而持續地增加供給,其總量最終將穩定在2,100萬個,供應固定而且有限,但全球需求尤其是炒賣需求不斷增加的情況下,比特幣的存量有限,不能隨意增發,而傳統貨幣或電子貨幣都可以無限增發。這一特點使得比特幣的持有價值較高,而且比特幣的價值來源於使用者逐步增多,價格狂飆也是意料中事。
近日,央行等五部委、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及香港金管局發先後對比特幣的性質、地位、流通等方面作出了較詳細的解讀,明確界定Bitcoin並非貨幣,只是虛擬網絡世界創造的商品,並不受金管局監管。雖然說比特幣並不是貨幣,但它從本質同傳統貨幣一樣,具有一般貨幣所具備的五大職能,分別為: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
實際上,目前已有很多在虛擬世界及現實世界合法的商戶接受比特幣交易,近日美國有線新聞網絡報道,美國有匿名消費者通過汽車經銷商,成功以91.4個比特幣購入價值10.3萬美元的Tesla Model S電動車。但目前比特幣作為一種“貨幣”或“電子貨幣”的法律地位尚未有在任何國家確立,只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接受比特幣的商戶則只能是將被視為以物易物的交易。
比特幣並不是真實貨幣,它不像紙幣和硬幣那樣代表一定的價值,也不屬於任何國家,比特幣的價值沒有實物或發行人支援,沒有人或政府為其提供擔保,也沒有中央發行機構,而且價格波幅非常大,沒有足夠條件成為支付或電子貨幣,只能屬於高度投機性商品。美聯儲局前主席格林斯潘十二月四日也公開表示,他無法找到比特幣的內在價值,並認為那就是個泡沫。
筆者對此比較認同,比特幣的背後並不具有現實交易活動的商業信用,與十七世紀發生在荷蘭的鬱金香狂熱效應相似,那是世界上最早的泡沫經濟事件。當時由鄂圖曼土耳其引進的鬱金香球根異常地吸引大眾搶購,導致價格瘋狂飆高,在巴黎一枝最好的鬱金香花莖的價錢相當於110盎司的黃金。流動性驅動的泡沫,面臨破滅只是遲早的問題。若有居民使用及投資比特幣的話,必須加倍小心,防患於未然,以免造成損失。
澳門經濟學會柳智毅
macau.economy@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