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應積極參與自貿區建設
第 53 期經世濟民 | 2013-12-30
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二十五條明確提出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並要求擴大對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開放合作。自上海自貿區提出後,不少地方政府都傳出籌謀建立自貿區。有報道指“粵港澳自貿區”方案已於本月中上報國務院,正等待批准,最快明年下半年掛牌。
粵港澳之間存在“一國兩制”的政策,制度上的差異是必然存在的。例如在生產要素之一的勞動力方面,兩地人口流動涉及不同的身份證件,內地有戶籍制度,本地有永久或非永久等不同性質的居民劃分,有口岸關卡,有外地勞工僱傭法律制度等;資本流動方面,也涉及澳門單方面擁有的自由港制度,兩地有不同的金融制度、兩種貨幣和不同的貨幣制度、有不同的匯率等。但“一國”因素本身就是一個優勢,可以在區域合作中充分發揮其作用。
總理李克強在出席大連舉行的一三年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上致辭時有這樣的名句,“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世界多極化、社會資訊化深入發展,我們同住一個‘地球村’,沒有哪一國家能變成離群索居的‘魯賓遜’。”由此來比對粵港澳的合作,更無可能用“魯賓遜”的方式獨處。粵港澳區域經濟協作發展已成了大趨勢。
澳門是開放型的極微型經濟體,國際化程度比較高,對外依賴程度同樣比較高。產業發展所需的資源,包括資本和人力資源供應相當部分來自外面,需求也來自外面。經濟發展必須是開放的、依賴型的形態,單靠自身條件單打獨鬥、關門閉戶地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促進經濟多元發展,難以實現。再者,澳門早已是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從旅遊、民生經濟承載力角度看,發展區域經濟合作關係是必然的選擇。對澳門來說,內地代表巨大的市場潛力,是澳門未來發展最核心的市場和腹地。粵港澳自貿區將為澳門今後發展提供機遇,澳門應該積極主動參與粵港澳自貿區的建設,加強自身優勢,推動粵港澳三地整體發展。
澳門經濟學會柳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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