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急停 ICO 的原因
第 97 期經世濟民 | 2017-09-25
本月四日中國七個部委聯合發佈一份名為《關於防範數字貨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表明立即暫停“數字貨幣首次公開募資”(Initial Coin Offering,簡稱ICO)的發行融資模式,另要求內地有關數字貨幣交易暫停運作,比特幣、萊特幣立即跌逾20%。

所謂ICO是一種以發行數字貨幣或代幣為標的,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募集的金融行為,概念類似股票市場的IPO形式。企業為了發展新式數字貨幣,利用新的區塊鏈技術的支持下研究新的數字貨幣,並透過公眾籌集市面流通的數字加密貨幣,以初始產生的數字貨幣作為回報的一種籌措資金方式。雖區塊鏈技術近年備受關注,基於它的分散式價值交易體系,並以點對點方式支付,達至交易去中央化;此外,交易記錄由網絡系統作認證,每次新交易會以歷史流水方式自動記錄在系統上,可實現在沒有任何中介機構參與的情況下,完成雙方互信的轉帳行為,解決了中介信用問題。

國外一些商店已接受區塊鏈技術作日常交收,間接支持相關數字貨幣的市場價值。另一方面,部分國家亦逐步接納區塊鏈技術以及承認數字貨幣的地位,其中日本比特幣交易所Coincheck在九月十三日宣佈,已經獲得日本金融服務局(FSA)下發的虛擬貨幣交易所牌照,這也是FSA下發的第一張比特幣交易所牌照。為何在這種新趨勢下,內地仍勒令暫停ICO的舉動呢?

首先,隨着區塊鏈及其相應數字貨幣的市場大熱下,“炒幣”熱潮難退,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在內地中也不斷超出“商品”範疇規定。其次,ICO仍未正式受內地法律約束,門檻較低;且區塊鏈雖是嶄新技術,但目前全球未仍有統一的管理或監控標準,這形成較為寬鬆市場態度。更甚的是,若不法之徒利用此管道吸引投資者集資,加上目前數字貨幣交易仍難以識別,故此以圖騙取資金,最終可能嚴重威脅整體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筆者認為,國內實施《關於防範數字貨幣發行融資風險》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打壓涉嫌非法發售虛擬貨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行為。但上述辦法沒有針對目前市面上流通的數字貨幣,一定程度反映國內認可區塊鏈及相應加密貨幣技術,關鍵是如何做好相關監控措施。

經濟學會劉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