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澳門發展三建議
第114期經世濟民 | 2019-02-25
日前國務院正式發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中央政府一如既往支持澳門特區政府的發展,以及提升澳門在國家經濟發展與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

在“綱要”的各章節中,均提及到澳門特區政府今後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定位與方向。如CEPA各項協議,為兩地今後的深化合作奠定政策性的基礎;同時,蓮花口岸搬遷至橫琴口岸並實行新通關模式,青茂口岸聯檢大樓工程展開,“一中心、一平台”作用不斷強化,以至去年中銀澳門首次發行40億人民幣“蓮花債”及澳門國際銀行發行首筆港元一級資本補充債券,均促進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有序流動,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產生正面作用。

根據上述近期目標的一些細則,針對目前不足之處,結合“綱要”內文所提及的具體方向,提出以下着先優化與加強的初步建議: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年內連同三地政府就空域、金融監管、災難應急、法治化市場等取得共識,並在不損三地利益及避免相互競爭的前提下,統一制定有利灣區內有關協調工作的頂層設計,形成有效實現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的重要基石;

二、在協同創新環境,特別是以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中新廣州知識城、南沙慶盛科技創新產業基地、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產業園等載體,結合灣區內的研究人才及引入高新技術企業,通過科研成果及企業研發力量,致力打造迎合世界受喜愛的創新產品,擺脫“前店後廠”的舊有模式,逐步演變成“前研後創”的新模式;

三、結合澳門產業情況,在發展休閒旅遊業的基礎上,積極推動與大灣區兄弟城市共同規劃海上旅遊產品,前期可鎖定亞洲及東南亞國家旅客群,結合灣區飲食、風景人情,設計遊艇、郵輪的路線圖,共同打造宜遊生活圈。另外,在原有的特色金融產業基礎上推動灣區同業共同研發金融產品,特別是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證券市場,以進一步支持人民幣國際化,深化“債券通”措施,內地及葡語國家投資者們可根據上述平台購買澳門發行的人民幣債券,進一步優化澳門產業結構,有利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澳門經濟學會 劉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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