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綠色經濟 推動低碳社會
第143期 經世濟民 | 2021-07-26
  去年九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代表全球綠色低碳轉型的大方向,是保護地球家園需要採取的最低限度行動,各國須邁出決定性步伐。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二○三○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二○六○年前實現碳中和。

  碳達峰(Peak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指的是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長,達到峰值後再慢慢減下去。需要說明,碳達峰目標達成之前並不意味着高碳行業仍可以快速增長,高碳行業的碳排放增速逐步趨於○;碳中和(Carbon Neutral)則是指淨零排放(排放規模=吸收規模),即人類經濟社會活動所必須的碳排放,通過森林碳匯和其他人工技術或工程手段加以捕集利用或封存,從而排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淨增量爲零。

  目前,“碳達峰·碳中和”已成爲中國重要國家戰略,其根本目的在於轉變生產方式、實現低碳經濟轉型。從發展規模來看,近年中國綠色投資和碳市場建設正加速推進,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口徑,截至二○年十二月中國綠色信貸餘額已由一三年的5.2萬億增長到12萬億,複合增速達到12.7%。另根據清華大學的研究測算得出,在與“30·60”目標最接近的2°C情景下,二○二○至二○五○年間中國能源供應部門新增投資將接近100萬億元,工業、建築和交通部門新增投資分別爲3萬億、8萬億和18萬億左右,合計新增投資規模接近130萬億元。可以預期,在碳中和政策大力推動下,綠色金融、清潔能源等相關發展領域,將成爲中國低碳經濟轉型和應對氣候變化風向的重要抓手。

  二一年是中國“二○三○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制定年,各地方政府紛紛發佈碳達峰、碳中和行動計劃。借鑒國際成熟經驗,筆者認爲,或可透過以下思路推動本地綠色、低碳化社會發展,第一,在綠色經濟框架下建立更詳盡的政策框架和指導方針。明確自身的發展目標,並將環境、社會等因素納入政府第二個五年規劃,充分利用好本地産業基礎和經濟條件,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推動低碳化社會發展方向;第二,鼓勵綠色金融創新。完善包括綠色金融、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等綠色金融機制,以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培育綠色經濟增長中的積極作用;第三,轉變消費需求和生活習慣。實現碳中和並不只是國家層面或部分高耗能行業的任務,而是需要政府、企業、居民達成共識(如:節能家居、綠色建築、垃圾分類、可降解材料等生活節能的普及),逐步形成合力,自下而上的推動澳門社會往低碳化、綠色經濟方向的轉型發展。

  澳門經濟學會青年委員會副主任 黃遠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