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廣海灣飛地經濟粵澳共贏發展
澳門日報 | 2016-03-20
區域合作成為大勢所趨。江門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鄭文江指出,國務院早前公佈深化泛珠合作指導意見,當中明確提出支持澳門和廣東共建大廣海灣經濟區,意味着大廣海灣的開發建設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建議澳門和江門應採用飛地經濟模式,讓澳門有更大自主權,共同推動發展。

兩地經濟互補性強

一五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在江門召開,兩地政府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江門市人民政府推進雙方合作意向書》,為粵澳合作提供新機遇。雙方明確提出探索實施“共同規劃、合作開發共同管理、共用利益”的粵澳合作新模式,依託廣東大廣海灣經濟區,打造珠江西岸粵澳合作重要平台。

澳門和大廣海灣有很多合作潛力,澳門祇有30平方公里,廣東大廣海灣經濟區總規劃面積約3,240平方公里,是廣東省面積最大的省級新區,土地資源互補發揮優勢。澳門財力較雄厚,雖然江門近年有很大發展,但資金上仍較缺乏,年財政收入約200億人民幣。此外,江門勞動力資源充裕,職業培訓體系較完善,雙方可互補。經濟互補性很強,是合作很好的條件,成本優勢明顯,合作潛力較大。

現在澳門和橫琴、中山翠亨、南沙的合作進展非常好,但空間畢竟較細,江門大廣海灣條件很好,開發程度約5%,且開發成本較低,主因地價較珠三角核心地區便宜,人力各方面成本都相對較有優勢。

產業移植澳門家園

大廣海灣相信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粵澳合作中遇到的合作空間有限、合作範圍過窄及澳門難以深度參與等問題,可探索多個合作選址、多元合作產業多樣合作模式等粵澳合作新模式。

根據澳門與大廣海灣的經濟發展水準、稟賦資源,借鑒他山之石,發揮“一國兩制”的政策優勢,合作的模式可考慮為工業園區模式、保稅區模式、經濟開發區模式或飛地經濟模式。

在眾多合作模式中,他認為飛地經濟模式合作機會更大。在廣東大廣海灣經濟區內劃定一定面積的一個或多個選點的土地,由澳門企業向江門市政府購買或租用,規定土地使用年期,由澳方企業負責管理與營運,內地有關部門配合協助。除博彩業外,澳門其他產業均可移植或延伸至該區域,同時具有接納澳門分流人口並提供就業機會的功能,可定名為“澳門家園”。

特區主導共同管理

堅持“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管理、共同獲益”的合作原則,澳門飛地以粵澳政府雙向合作為前提,以澳門特區政府為主導,共同管理飛地發展。在飛地引入澳門行之有效的城市管治、包括民事、商事制度。合作上,應讓澳門有更大自主權,但必須要爭取中央支持,由澳門特區政府、江門政府及廣東省政府共同推動。
澳門與葡語系國家關係密切,可作為江門企業走向葡語國家和世界的平台,將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延伸至內地的一個重要載體,澳門適度多元不應僅局限於澳門,可適當延伸至內地。

兩地可從多方面開展合作,可以考慮旅遊休閒業、商貿物流、金融業、養老養生產業、先進製造業、基礎設施建設等。初步構思可以發展澳江國際濱海旅遊度假合作區、澳江健康服務合作區、澳江環保產業合作區、澳江物流合作區、澳江商務合作區、台山深水港、葡國風情小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