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意發展現代金融服務業 特首:明年制訂多項配套法律
力報 | 2020-10-22
新冠肺炎疫情充分暴露澳門產業高度單一弊端,經濟適度多元是澳門走出困境根本途徑,澳門特區正積極發展現代金融服務業,但被批評欠缺配套制度,尤其法律建設。行政長官賀一誠前(20)日與在會見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時稱,本澳另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是發展金融業,政府明年將制訂多項配套法律予以持續推動金融業發展。

立法會議員、經濟學者柳智毅昨(21)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澳門發展金融業相當有優勢,但要全面豐富發展,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礎,如制定《證券法》和《信託法》等。他稱,行政長官在去年參選時將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定為目標,而澳門金融業在過去已立下較好的基礎,在經濟產業中佔有較大比重,過去多年屬於本澳第二、三產業。

發展金融業首先要有法律基礎

他又認為,發展金融業對各行各業十分重要,尤其是銀行業,而《粵港澳大灣區綱要》列明澳門將發展以人民幣結算的證券市場,政府亦一直研究分析中,加上本澳推出企業債等業務為債券市場打下基礎,成績雖然不算斐然,但發展仍算穩定。

法律法規方面,柳智毅認為,要全面豐富發展本地金融業,首先要有法律基礎,本澳推行金融業範疇的立法並不困難,目前缺少證券法、信託法等。此外,本澳對比鄰近地區金融中心的法律法規有一定差距,需要更嚴謹進行銜接。柳智毅稱,澳門在「一國兩制」下發展金融業有一定優勢,過去未有充分發揮出來,而未來金融業前景十分明朗。

行政長官賀一誠今年4月在立法會發表題為《砥礪奮進、共創新猷》的《2020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到澳門要加快金融軟硬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現代金融服務業,打造中國- 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但發展金融業首先要確保配套制度完善。

檢視金融體系現有法律法規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明確提到,要對金融體系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行檢視、審議或修訂工作,推進《信託法》等領域的立法工作,跟進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的可行性研究,建立「粵澳跨境電子直接繳費系統」並投入運營;開展包括金融基建資料中心、連接國際市場的「中央證券託管系統」(CSD)技術性研究及基礎設施籌建工作。

法制研究會及科技大學法學院本周一合辦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法政論壇,法制研究會會長陳華強在論壇上表示,澳門本土的金融法律制度生效至今已有接近30年,整個金融體系法律難以追上國際金融形勢發展,也未能對標國際水平,建議特區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討現行金融制度,以配合未來發展需要,發揮好法律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