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本立會長:把握深合區融合發展新機遇 ——寫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公佈之際
澳門日報 | 2021-09-08

劉本立博士 澳門經濟學會會長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於近日公佈,這無疑是澳門社會各界期盼已久令人振奮的好消息。《總體方案》是中央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推動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舉措,這將為今後澳門發展注入了新動力,提供了新空間,創造了新機遇。正如《總體方案》所描繪的那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將致力打造成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示範、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新高地。

  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粵澳合作體制機制創新力度空前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將建立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這是一種全新的嘗試。共商共建共管方面,合作區將建立三個機構行使管理和執行職權。一是管理決策機構。粵澳雙方將聯合組建合作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合作區的管理決策機構,統籌決定合作區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重要人士任免。合作區管委會實行雙主任制,由廣東省省長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共同擔任,常務副主任由澳門特區委派。二是執行委員會。作為管委會的開發執行機構,執委會履行合作區的國際推介、招商引資、產業導入、土地開發、項目建設、民生管理等職能。執委會主要負責人由澳門特區政府委派,廣東省和珠海市派人參加。粵澳雙方根據需要組建開發投資公司,配合執委會做好合作區開發建設。三是屬地管理機構。合作區上升為廣東省管理,成立廣東省委和省政府的派出機構,集中精力抓黨的建設、國家安全、刑事司法、社會治安等工作。

  共享方面,粵澳雙方將探索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創新合作區國民經濟相關數據統計方式,研究編制合作區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指標體系等。

  趨同澳門,對接國際,規則制度體系改革創新

  總體方案提出,在遵循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前提下,逐步在合作區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將研究制定合作區條例,用好用足經濟特區立法權,建立完善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總之,合作區將立足分線管理的特殊監管體制和發展基礎,推進粵澳兩地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彰顯“兩制”優勢的區域開發示範,加快實現與澳門的一體化發展。
如此,適用於合作區的政策法律制度將極大創新,行政長官賀一誠先生2020年4月20日回答記者提問時提出的“希望橫琴引入澳門制度”的願望將變為現實。合作區民商事制度規則與澳門的趨同,將為澳門企業在橫琴營商、澳門居民在橫琴生活帶來極大的便利,減少由於制度規則不一造成的適應和磨合成本,從而加速兩地一體化融合發展。

  方案出台後,關鍵在於落實執行

  橫琴的開發,如果從國務院2009年8月14日批准《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算起,已經足足有12年。其間,粵澳合作開發橫琴,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如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和横琴澳門青年創業谷已經起步,橫琴新口岸旅檢區域於2020年8月18日正式通關並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新通關模式,澳門單牌車入出橫琴自2016年12月20日落地實施以來至今已增加至10,000个配額等等。但總的來說,澳門參與橫琴開發建設,依然呈現碎片化的發展情況,政策優勢和吸引力沒有得到彰顯,横琴存在着實體經濟發展不充分,對促進澳門適度多元發展的服務支撐作用還不明顯的現實問題,離2018年10月習近平主席視察橫琴新區時所強調的“建設橫琴新區的初心就是為澳門產業多元發展創造條件”還有較大差距。

  回顧過去橫琴開發建設的發展歷程不難看出,政策制訂和制度設計非常重要,影響全局。有見及此,今次發佈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就是關於橫琴粵澳深合區建設的頂層設計,體現了中央關於橫琴開發建設的最新指導思想、發展思路和戰略部署。現在橫琴粵澳深合區的發展藍圖已經繪就,關鍵在於落實執行。中央對橫琴粵澳深合區建設發展寄予厚望,未來澳門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應當主動、認真學習《總體方案》的要義,政府有關職責部門應加緊跟進研究制訂方案中的細化配套政策,讓《總體方案》早日落地執行,社會各界亦應抓住《總體方案》實施的重大機遇,充份用好有關政策,推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取得實質進展和顯著成效,以此加快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發展步伐,譜寫具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實踐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