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協議二》簽署為澳企提供發展機遇
澳廣視TDM | 2024-10-11
《修訂協議二》進一步擴大內地對澳門服務領域開放。經濟學會認為,能為業界提供廣闊發展機遇,有業界人士就認為日後企業進入內地市場,能減省時間、人才等成本。

本澳與內地簽署《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內容包括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註冊的澳資企業,選擇香港、澳門為仲裁地,以及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澳資企業,選擇使用香港、澳門法律,為合同適用法。經濟學會認為能為業界人士提供廣闊發展機遇,更好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

經濟學會會長劉本立:“因為始終澳資企業對自己的法律比較熟悉,另外選擇仲裁地,亦都是可以選擇香港或者澳門,變成“澳資澳仲裁”,可以選擇澳門在澳門作為仲裁地,這個有利於加強,我們這個制度銜接、規則對接,這個更好讓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修訂協議二》增加高新科技、金融服務等服務領域的開放措施,對符合條件的澳門“科技企業認證計劃”企業,在內地視同與高新技術企業除稅收優惠外的同等待遇,允許符合條件的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獲得相關技術資質認可等,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創造新空間。有科技企業認為澳企進入內地市場可減省成本。

科技企業執行董事吳鴻祺:“更容易地便利我們澳門的一些數據服務提供商及可以允許我們澳資的一些企業,去內地一些特定的試點城市,可以投資一些數據中心等,這些是過往我們進入內地市場比較多限制的一些領域。”

他認為日後本地企業能更容易打開內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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